高考历史试题常见命题用语例释与说明
要想提高历史大题的成绩,必须弄清楚解答大题时可能出现的问题,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从而达到预期目标。在历次考试中许多考生由于对部分命题用语内涵不能准确把握,不能区分相近的命题用语的差别导致失分现象十分普遍。因此熟悉命题用语,弄清每一个限定词的内涵,对提升历史高考成绩显得尤为必要。本文就此作一专门的分析与介绍。
(一)背景要素类:原因、目的、条件
“背景”是指对事态发生、发展、存在和变化起重要作用的历史条件、现实环境及影响因素,主要包含原因、条件两方面的内容。在特定情况下,“背景”、“原因”、“条件”三者可以通用,而一般情况下“背景”所包含的内容则比“条件”和“原因”来得多,所涉及的范围也更广,“原因”和“条件”只是“背景”的组成部分。当“原因”、“条件”并列于设问中时,二者的界限较为明显,前者偏重于“为什么”,即必要性;后者偏重于“有什么”,即可能性。
“以历史事物的内在联系作为‘能力立意’的思维主题”,“重视考查考生揭示历史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能力” ①是近几年福建高考历史试题命制的基本特点。纵观四年自主命题的非选择题,无论是必考题还是选考题,均有多问涉及对“背景”、“原因”概括分析的考查,其分量之重、频率之频繁,简直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如2009年第38题第(1)问“据材料一概括李贽的基本主张,指出这些主张产生的时代背景”、第41题C第(1)问“据材料一、二,分别概括华盛顿和孙中山辞职的原因”、2010年第38题第(2)问“分析影响B段中国与西欧GDP走势的主要原因(不考虑人口因素)”、第(3)问“结合材料四及所学知识解释这一历史现象的原因”、2011年第38题第(2)问“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一时期英国媒体对中国的看法及其成因,并指出辛亥革命爆发的外部原因”、第(3)问“根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辛亥革命的不足及原因”、2012年第38题第(2)问“指出材料二‘城市到乡村’、‘城市领导乡村’的时代背景”、第(3)问“据材料三,概括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的变化,分别分析其主要原因。据此说明为什么‘革命以后的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第41题A第(1)问“为什么材料二所述‘公开书’销量这么大”、第41题C第(1)问“材料一中‘台湾归统’是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出现的”等等。
1.原因
【解释】是指造成某种结果或引起他事情发生的条件或因素,在哲学上与“结果”相对,组成一对范畴。从现象和本质看,有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之分;从矛盾方面看,有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之分;从主客观方面看,则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之分。
2.直接原因
【解释】是导致事件发生的直接因素,指不经过中间事物和中介环节,直接导致事件发生的近期原因,亦称为近因。通常所说的“导火线”,则是指直接原因中促成事件在某一特定地点、以某种特定方式爆发的偶然因素。例如,中国在巴黎和会上的外交失利成为引发五四运动的导火线。
3.根本原因
【解释】是指在导致历史事件发生的各种原因中,起决定性作用、影响全局并处于支配地位的必然性的原因。“根本原因”是从本质上说的,即导致事物发生的最本质的因素,这种因素是一种历史的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反映历史客观规律的要求,一般应从历史事件本质的、深层次的因素,如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阶级本质、内因等方面去寻找。20世纪90年代的许多选择题都会涉及“根本原因”的考查,由于其观察角度及思维维度的单一性,新课程高考选择题逐渐舍弃这一设问方式,而注重在非选择题当中通过原因的全面分析来考查学生思维的层次性和缜密性。
4.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
【解释】主要原因是相对于次要原因而言的,是指在导致历史事物发生的诸多原因中起主要(主导)作用的因素,这种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往往不止一种,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又可称为“最主要的原因”。在众多原因中,不属于主要原因的就是次要原因。
5.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解释】“主观原因”是属于自我意识方面的原因,即人为的因素,也就是人们促成事物发展的主观努力。“客观原因”则是指独立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外在因素,一般指历史条件。
6.目的
【解释】“目的”是指人在行动之前在观念上为自己设计要达到的境地、目标或希望实现的结果,它常常用“为了”的介词结构表示。“目的”实质上也是原因,只是在语气上表现得较为直接、较为主观些,并且一般都属于直接原因,有时表述为“意图”,如2012年福建省高考文综试卷第41题C第(1)问“指出材料二所述康熙帝在台湾设一府三县的政治意图”,这里的“意图”其实就是“目的”。
7.条件
【解释】条件是指制约和影响事物发生、存在及发展变化的诸因素。事物的条件是多方面的,通常可分为根本条件、主要条件、次要条件、内部条件、外部条件、前提条件等等,前提条件也就是先决条件。如工业革命在英国得以发生的前提条件是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二)内部结构要素类:过程、内容、表现
1.经过
【解释】所谓经过,就是指经历、过程。一个历史事件除了它的前因和后果外,经过一般包括产生、发展、结局几部分。
2.内容
【解释】内容是事物的内在诸要素的总和。如北宋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包括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保甲法等各项措施。
3.现象、表现
【解释】“现象”指事物在发展变化中所表现的外部形态和联系。历史试题中的“现象”、“表现”基本上都是指历史史实或状况,回答时要将相关的史实逐条罗列或分成若干方面、若干要点来加以表述,注意表述的条理性,切忌东拉西扯。如2009年福建省高考文综试卷第38题第(3)问“有学者认为,李贽的着作尽管在当时影响很大,但并没能在历史上开拓出一条新路。结合明清之际中国社会的实际状况,从政治、经济和思想三方面予以说明”,由于降低难度的需要,题目给出了“政治、经济和思想”的角度提示。
(三)评价要素类:结果、性质、意义、启示
新高考不仅重视对历史背景要素和历史概念之内部结构要素的考查,更重视历史概念的结果要素和评价要素即历史事件的性质、特点、作用、影响等的考查。“如果说重现历史事实是回答‘是什么’的问题,揭示历史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是回答‘为什么’的问题,那么,对历史事物的价值性认识则是回答‘怎么样’的问题。从近几年福建高考历史试题来看,命制者颇为重视考生能否对历史事物做出价值性评价,鼓励考生表达个人看法,将其确立为‘能力立意’的根本要求” ②,通过要求考生回答“如何评价”、“谈谈认识”、“说明了什么”等问题,凸显对其分析、评价能力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典型设问如2009年第38题第(4)问“结合16世纪欧洲社会各方面的变化,谈谈你对材料三中布鲁诺‘你们宣读判决书时,要比我听宣判更感到害怕’这句话的理解”、41题C第(2)问“结合上述材料及所学知识,你对他们的辞职以及辞职后重新投身政治活动作何评价”以及2010年第41题A第(2)问“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魏孝文帝改革的进步作用。谈谈你对当对民族关系的认识”。
所谓“评价”,泛指衡量人物或事物的价值高低,包括正与误、得与失、优与劣、好与坏等等,也即评定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历史事件的性质、作用、地位等等。如对其加以细分的话,可包括结果、性质或实质、意义、启示等几类。
1.结果类
一般包括效果、结果、后果、成果、成绩、结局等用词,其实都是指某种事物、某种力量、某种做法、某种态势、某种因素产生或发展的阶段或是最后状态。但在使用的范围、表达的感情色彩以及价值取向上略有区别。
(1)结果【解释】使用最广泛,指在一定阶段事物发展所达到的最后状态。从词性上看,结果属于中性词。
(2)效果【解释】效果是指某种力量、做法或因素产生的结果(多指好的),从词性上看,效果是褒义词。
(3)成果【解释】成果与效果词意相当,成果更明显地肯定其好的方面,即所取得的成就、成绩,从词性上看是褒义词。
(4)后果【解释】后果指最后的结果,多用在坏的方面,从词性上看,是贬义词,但在高考命题中有时是以中性词的面貌出现。
(5)结局【解释】结局也可以说是中性词,可以是好的结局,也可以是坏的结局,在这点上与结果相似。但是,结局大多数情况下是指最后的政治(或军事、经济)态势。
2.性质类
(1)性质
【解释】性质是事物所具有的特质,即此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特点和根本属性,强调抛开表面现象,直指本质、特征。分析一个历史事件的性质,往往根据它产生的原因和目的即可作出初步判断。性质主要着眼于区别,定性于是什么,其具体含义往往因所指事物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如关于战争的性质,侧重的角度是战争的正义性、非正义性(侵略性、反侵略性);如果分析历史事件的性质,则往往考虑用阶级分析法,明确是哪个阶级采取的、代表哪个阶级利益的行动;具体如涉及到“革命”性质的分析,就要从当时的社会形态出发,看革命面临的任务、革命动力和革命对象、看斗争纲领中提倡什么和反对什么、为哪个阶级谋利益以及革命的历史功绩等方面,对其阶级、社会属性作出正确判断。
(2)实质、本质
【解释】实质是事物、问题的实在内容,是指事物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着重于寻根,着眼于固有。事物的本质是隐蔽的,是通过现象来表现的,必须透过现象掌握本质。近几年福建省高考历史试题对这方面多有涉及,如2009年第41题A第(2)问“结合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指出康有为主张效法日本‘开制度局而定宪法’的实质”、2010年第41题B第(2)问“梁启超与孙中山的上述观点本质上对立吗?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理由”,阶级立场往往是考虑答题思路的基本出发点。
(3)特点
【解释】特点就是人或事物所具有的独特之处,通俗地说就是与众不同的地方。历史特点是指某一个历史事物的特殊之处,既反映了历史事物的具体性,又显现出其所具有的特殊性。
正确认识史事的特点,是高中新课程历史教学要重点解决的新问题,在《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的模块学习要点中即有多处涉及对特点的了解和认识,如“说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认识我国民主政治的特色”、“理解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特点”、“了解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认识古代中国手工业发展的特征”、“了解古代中国商业发展的特点”、“分析我国对外开放格局初步形成的特点”、“了解中国书画的基本特征”、“了解中国古代不同时期的文学特色”等等。而从平常的质量分析及学生意见反馈看,“特点的归纳”也是让考生感到非常头疼的难题之一。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对史事的特点进行归纳:“对事物本质属性进行分析,是把握事物特点的基本方法”;“对事物的特点进行归纳,可以从分析事物各方面的表现入手,在把握其各方面状况的基础上进行”;“历史事物的新发展和新变化,往往能够明显地体现出其自身出现的新特点,抓住其新变化的特征,也是认识特点的有效方法”;“比较是识别和归纳事物特点的重要方法之一。通过比较,可以区分事物之间的异同,而所谓‘异’,即不同的特点;所谓‘同’,即共同的特征。尤其是对于同类的历史事物,放在一起共同考察,既可区分出各自的特点,又可认识其共有的本质”、“事物所具有的特点,往往会表现在事物的作用上,甚至是决定了事物的功能。因此,归纳历史事物的特点,还可以从其历史作用上进行分析,以加深认识”。
3.意义类
【解释】广义上的“意义”所涵盖的范围很宽,作用、地位、影响、经验、教训等均可以归入其范畴。狭义的“意义”指的是价值和积极作用,如2011年第38题第(4)问“结合所学知识,论述毛泽东提出三条外交方针的重点意义”。值得注意的是,在回答“作用”和“影响”时,除非试题有明确界定,如2011年第38题第(1)问“简述郡县制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否则都应从正(积极、正面)、反(消极、负面)两方面去展开。当然,分析历史意义和叙述历史事实一样,都要从实际出发,进行具体的考察,答案的组织应有所侧重,而不是“各打五十大板”,要做到“两点论”中还有“重点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从历史认识的角度进行意义的分析和阐释,应注意把握好观察的角度和视野。“意义分析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不是在于意义的即时结果,而是要辨识意义的长远效应。对重要历史事物的价值判断,更是不能孤立地、就事论事地加以评说,而是要将其放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加以考察,以分辨其对历史发展走向的影响力。所谓‘历史意义’‘历史地位’‘历史影响’‘历史作用’‘历史贡献’等,都是从历史的长时段的角度上说的。因此,在分析和阐发某一重要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或历史现象时,要将审视的眼界定位在历史发展的大潮流、大趋势中”。
(1)作用【解释】“作用”是指对事物产生的影响、效果或效用。
(2)影响【解释】“影响”是指言语、行为、事情对他人或事物所起的作用。与“作用”的含义基本相同。
(3)地位【解释】是历史事物在社会关系中或历史变化中所处的位置,就其适用范围来看,与意义相当。如2009年福建高考文综试卷第41题A第(1)问“指出这份奏折在戊戌变法中的地位”。
(4)经验【解释】是指从实践中得来的知识或技能,特别是实践范畴中成功的东西,一般具有推广的价值,2010年福建高考历史试题第38题第(4)问“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总结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与西欧人均GDP强劲上扬的共同经验”的考查最具代表性。
(5)教训(局限性)【解释】教训是指从错误或失败中取得的认识,属认识范畴。犯了错误,失败了,但仍可以作为一面镜子,供后人借鉴,使后人少走一些弯路,这就是教训的意义所在。如2009年第41题A第(2)问“结合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指出康有为主张效法日本‘开制度局而定宪法’的局限性”。
4.启示类
【解释】通常采用启示、借鉴、说明了什么、认识、看法为提示语。其中,“启示”是指从历史中总结出来的可供后人借鉴的认识。要求学生对某一特定历史问题总结规律、提出对策、得出结论、分析得失,一般放在主观题的最后部分,用来检测学生的历史思维层次、历史认识水平及历史感悟能力。“认识”在哲学意义上是指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包括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前者即通过感觉器官对客观事物片面的、现象的和外部联系的认识,后者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反映事物全体的、本质的和内部联系的认识。历史试题的“认识”往往是以“谈谈你的……认识”形式表现的,这种“认识”,实际上就是“评价”、“看法”,至少要回答“是什么”、“怎么样”才行。与“启示”有所不同的是,“认识、看法”需要考生表明对该问题的态度,然后再得出规律性、本质性的结论,或者从经验教训中提炼出历史认识和看法,强调的是依托问题谈自己的感悟。一般有如下几种情况:对问题进行总体把握,实际就是对所给材料进行高度概括;对问题做出简要的分析评价;由某一具体问题上升到谈对某一类问题的看法;通过历史问题对相关的现实问题作出预测,提升到理性高度。
【答题步骤】解答“启示类”试题可按如下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是“读”。一是读懂背景材料的中心意思,明确材料反映的是哪一方面的历史现象或问题;二是读懂设问的指向和规定,明确设问要求回答的是哪方面的启示,这是解答好试题的前提。
第二是“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找出材料反映的历史现象或问题的原因;二是找出教材中对此类历史现象或问题的基本知识,并分析产生这些历史现象和问题的原因,这是解题的关键。只有找出原因,我们才能明确今后应该借鉴哪些经验,避免哪些失误。只有回归教材,找出相应的观点和表述,我们才能将原因上升到应有的理论高度,提炼出精练的答案。
第三是“提”。根据前面所找出的历史现象或问题的原因,提出今后应该怎样做,努力的方向是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避免什么,这是答题的落脚点。当然,答好此类问题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可以套用,也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考生在备考中要加强对这种题型的练习,并注意不断通过对比、归类、归纳去总结出一定的规律和方法。
(四)常用指示动词的解释
1.结合、联系、据、根据、依据
【解释】一般设问的形式是“结合(联系)……,分析/说明/评价……”,这里的“联系”、“结合”也可以换成“据”、“依据”、“根据”,都是表示以某种事物作为前提或基础。结合(联系、根据)的对象,在历史题目中实际上作为背景和依据而存在的,用以说明(论证、阐述)后面的问题。也就是说,题中要求“结合(联系、根据)”的内容是次要的,而后面要回答的问题才是重点。前者只需简明扼要地带过,答题的重心应放在后面的问题上,放在分析/评价/说明的事物上。
2.指出、举出(列举)、概括、试述、简述、概述
【解释】“指出”是直接说出某个(或某些)史实或结论;举出(列举)则为举例性质,如无特别限定,一般应全部列出(史实或结论);历史学科的“概括”是指按照某种特定的要求对历史知识进行系统的、本质的、科学的、周密的整理和加工,或者把分散的历史内容按某种要求集中归纳到一起,或者将复杂繁多的历史内容按某种要求扼要叙述;“述”就是叙述,即摆事实,它所解答的问题依据表现为“是什么”、“怎么样”;“简”、“简要”、“概要”,意思差不多,都包含两层要求:一是综合,愈是要求“简”,就愈是要求全面综合,高度概括;二是简要,简单扼要,既要简单、精炼,又要准确抓住要点,抓主干去枝节,点到即止。在近四年福建省的高考历史试题中,最常用的指示动词是“指出”和“概括”,分别出现了15次和10次,可见试卷的命制者在注重能力考查的同时也追求答案表述的简洁,避免让考生陷入书写的泥淖。
3.比较
【解释】“比较”就是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类事件或概念辨别异同。综合比较能力是历年高考考查的重点之一,作为一种较为复杂的思维技能,“比较”包含了概括、归纳、综合等技能,因此鉴别能力较强,有利于区分学生思维能力的高低不同。
“以历史研究基本方法作为‘能力立意’的思维依托”,特别是注重“比较分析历史人物、事件和现象的方法” ⑤是福建省高考自主命题的特点之一。比较题一般可分两类:一是在题目中规定了比较项目,回答时就要按题目规定的项目(包括顺序)作答,福建省近几年的试题以此类为主,如2009年第38题第(2)问“据材料指出布鲁诺和李贽被视为‘异端’的相同原因及他们临终表现的相似之处”、第41题B第(1)(2)问“在国家政治体制的设置上,材料一、二体现了什么共同原则”、“指出两则材料在国家政体与公民权利规定上的差异”、2010年第38题第(1)问“据材料一,比较并指出A、B、C三个时段中国与西欧人均GDP水平的走势”、2011年第41题A第(1)问“结合所学知识,比较日本与英国的君主在近代宪政中的权利差异”、2012年第38题第(1)问“据材料一概括两人共同的救国主张”、第41题B第(1)问“指出材料一所述宣言与《独立宣言》对美洲政治属性认识的差异”等等。二是在题目中没有规定具体的比较项目,考生要在头脑中按历史事件的前(原因、背景、条件等)、中(过程、性质、特点等)、后(结果、作用、影响等)顺序回顾出各自的相应内容,然后进行提炼、归纳,最后按异、同进行分类作答,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4.说明(简要说明)、表明、体现、反映、表现、分析(简要分析、概括分析)
【解释】“说明”、“表明”的含义相似,一般来说就是从事实(材料)得出结论的意思,此外,“说明”还含有分析、阐述之意,如2009年第38题第(3)问:“有学者认为,李贽的着作尽管在当时影响很大,但并没能在历史上开拓出一条新路。结合明清之际中国社会的实际状况,从政治、经济和思想三方面予以说明”。
“体现”、“反映”和“说明”、“表明”在历史试题中意思相近,都有由甲而得乙的意思,“体现”是某种性质在某一事物上具体表现出来,“反映”是把客观事物的实质表现出来,因此,它们都属于间接说明、深层说明、本质说明。换句话说,要得到答案需要拐些弯,即透过现象看本质,那些表面的、从现象直接得出的结论不在此列。相对而言,“反映”、“表明”在福建省近几年的高考自主命题中较常运用在选择题,如2009年第14题“古代有‘闽人以海为田’之说,这种说法突出反映了……(C.福建人靠海谋生的生存方式)”、2010年第15题“明代《闽部疏》载:‘凡福之紬(绸)丝……福漳之桔,福兴之荔枝,泉漳之糖,顺昌之纸,无日不走分水岭及浦城之小关,下吴越如流水。其航大海而去者尤不可计,皆衣被天下。’材料反映明代福建……(B.商品经济活跃)”、第18题“照片是‘看得见’的历史。图7和图8记录了新中国两次重大的外交活动,它们所体现的共同原则是……(D.求同存异)”、2011年第15题“《汉书?食货志》记载:‘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这表明……(D.重农抑商政策出现上下相背离倾向)”,正确作答这些题目的关键就在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排除干扰项。
“表现”是历史事物本身具体情况的外在表现,与“反映”、“体现”具有明显的区别,不是由现象而本质,而是由本质而现象,其呈现的答案是多方面的,应包含若干点。“分析”就是“分解辨析”,指把一件事物、一种现象、一个概念分成较简单的组成部分,找出这些部分的本质属性和彼此之间的关系,与“综合”相对。历史学科中的分析能力指的是“学生能在新的历史问题情境中,运用已学的史实、史论和知识去分解历史单位体(即一个较为完整的历史人物、事件、组织、制度、遗存、文件、思想、阶段等等),从而达到认识问题的实质,解决问题的矛盾,揭示各种内在联系的目的的能力”⑥。2010年以来福建省历史高考自主命题加大了对考生这方面能力的考查力度,三年试题中出现“分析”的设问共有8问之多,涉及背景、原因、成因、不足、关系、作用等,不一而足,在备考过程中应予以足够的重视。
5.评价、评论、论述、评析、评述
【解释】如果说“述”是叙述、陈述、是摆事实、强调的是客观性的话,那么“评”就是评论、评价,就是讲道理,谈观点,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评价”就是评定价值高低,包括正误得失、优劣好坏等,具体题目常呈现为评定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评价历史事件的性质、作用、地位等。如2009年第41题B第(2)问“结合所学知识,评价材料二的相关规定”、41C第(2)问“结合上述材料及所学知识,你对他们的辞职以及辞职后重新投身政治活动作何评价?”、2010年第41题C第(2)问“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甘地的经济思想”。“评论”和“论述”都是对历史人物、事件、观点等进行分析、论证和评价,前者更侧重于“评”,后者“论”中要有“述”,如2011年第38题第(4)问“结合所学知识,论述毛泽东提出三条外交方针的重点意义”。这几年福建省高考历史试题比较常见的问法还有“评析”和“评述”,如2011年第41题A第(2)问“日本在明治维新后迅速走上对外扩张道路。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对此加以评析”、2012年第41题C第(2)问“据上述材料,评述康熙帝统一台湾对加强闽台经济、文化联系的积极作用”,“评析”要兼顾分析和评价,“评述”则意味着既要摆事实,又要讲道理。
当然,无论是评价、评论,还是评析、评述,历史学科的评价辩证能力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和历史的本来逻辑基础之上的,无论是一分为二的剖析,还是自主提出自己的见解、看法,都必须坚持一个前提——你的价值判断必须是公正、科学、合理的,同时做到“论从史出、史论结合”。
(五)常用疑问代词的解释
1.是什么:指具体的有条件的现成的东西,不能凭自己的分析和理解去任意编造或杜撰。如2011年第41题C第(1)问“材料一中法国革命的行政和社会的原则主要指的是什么?”
2.什么是:可从两方面理解,一是相当于上面的“是什么”,区别只是在语句结构形式上,如“什么是《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其次相当于名词解释,着重点是需回答一个事物或词的定义、概念,如“什么是领事裁判权”。
3.为什么:就是分析原因(目的)。
4.怎样、如何:询问状况、情况、方式或性质等。在历史试题中,当它出现在一个疑问句的句尾时,主要应结合前面的词义来确定所答内容。例如,“新航路开辟的经过怎样”,回答时只要答出经过就可以了。而当它出现在一个疑问句的句子中间时,往往涉及原因和经过(内容)的考查,例如,“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怎样形成的?”,答题时就必须答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的原因和经过。这种设问方式在福建省历史高考自主命题中较少出现,这里仅举一例说明。2012年第41题B第(2)问“材料二所述独立后的美国政治局面,是如何通过‘充满活力的开明的宪法’改变的”,考生作答时必须明确,该设问其实是要求从1787年宪法找出相关的内容规定去解释政治局面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