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省2020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说明
一、今年军队院校在我省
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计划安排
今年在我省招生的解放军和武警院校共有18所,计划招生310人(不含陆军工程大学为全国人防系统定向招生5人)。其中,解放军院校14所(国防科技大学、陆军工程大学、陆军步兵学院、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陆军特种作战学院、陆军军医大学、陆军军事交通学院、陆军勤务学院、海军工程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空军预警学院、空军军医大学、火箭军工程大学、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计划招生255人(含女生10人);武警院校4所(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官学院、武警特种警察学院、武警海警学院),计划招生55人(含女生2人)。
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工作流程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流程按照填报志愿、进行政治考核、参加面试和体格检查、确定合格生源、组织合格生源投档、院校审定录取六个步骤逐项实施。
三、报考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贵州省普通中学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0年8月31日),未婚。
四、政治考核流程
①考生可自行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或前往当地人武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按照表格内容,填写姓名、性别等考生基本信息;
②考生携带考核表至高中就读学校进行考核,填写"在校表现及学校考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还须携带考核表至考试前复读学校、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进行考核,填写"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村(居)委会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由基层单位走访调查组填写"走访调查意见"并签字;
④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填写"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⑤由考生学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填写"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考核结论意见",盖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章。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体检。
五、面试的考核方式和主要内容
考核方式:目测、口令调整、语言交流。
主要内容为: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行为反应能力。
六、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
后卫〔2016〕305号)执行。《标准》全文可在微信公众号"黄埔一号v军校资讯"上查询。下列为基本标准:
①身高: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合格。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
(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舞蹈学专业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0%.
③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
七、如何确定参加军队院校招收
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和体格检查人员
贵州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省招生考试院将按照招生计划的3倍(其中,国防科技大学理科女生,海军军医大学理科女生,火箭军工程大学理科女生,空军军医大学理科女生,陆军军医大学理科女生,陆军勤务学院文科男生,陆军特种作战学院理科男生,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理科女生、文科男生和文科女生,武警工程大学理科男生和女生,武警海警学院理科男生和女生,武警警官学院文科男生按招生计划数的7倍;海军军医大学理科男生,空军军医大学理科男生,陆军军事交通学院理科男生,武警特种警察学院理科男生按照招生计划数的5倍)划定面试和体检人员分数线,组织上线考生参加面试、体检。
八、如何组织军队院校招收
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和体格检查工作
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关于做好2020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规定,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具体组织实施,省招生考试院监督。面试工作人员由上级指定的军队院校选派,省军区抽调部分人员参加。体格检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二五医院具体组织实施。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确定的参加面试和体格检查考生名单,各考生按县(市、区、特区)招生办通知,在第九二五医院参加面试和体格检查。面试和体格检查,不贯穿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全程,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和体格检查的考生,填报的军队院校志愿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如何确定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合格生源
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均合格考生,定为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合格生源。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供的政治考核表、面试工作人员提供的面试合格表和第九二五医院提供的体格检查合格考生体检报告表确定(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体格检查条件)。
十、如何组织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投档工作
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合格生源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的报考志愿(梯度志愿)和成绩,并区分性别和院校专业体检合格标准,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
当报考各军队院校合格生源中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生考试院从报考各军队院校合格生源中的第二志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院校投档;数量不足时,省招生考试院从报考各军队院校合格生源中的第三志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院校投档;数量仍然不足时,省招生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缺招计划,公开征集报考志愿,省招生考试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十一、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工作
省招生考试院在向各军队院校投档后,各军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专业序列和成绩进行录取分配,录取分配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①各军队院校按照投档考生的填报专业序列,对照专业体检需求和考生成绩进行分配,专业体检需求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 舞蹈专业合格、音乐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
②当投档考生不符合填报的第一专业体检需求时,则按照专业序列依次比对余下专业体检需求条件;
③若投档考生均达不到填报的各专业体检需求条件,则该考生做退档处理,由省招生考试院在合格生源中按梯度志愿补投考生档案;
④若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投档考生均符合专业体检需求且专业序列相同时,则按照投档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⑤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考生,按照国家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规定,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此类考生在参加面试时,携带户口册原件、父母结婚证和父(母)现役军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烈士证书原件、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开具父(母)所属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