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多个高校陆续公布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简章,本文为大家做了汇总整理,介绍专门针对农村考生的三大专项政策,并对其进行详细解读,供参考!
高校公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1、招收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三)高中阶段至少一个学期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以内(在文理分科省份文理科类分列)。
2、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60名,招生专业见附录
附录:
3、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基本信息、成绩信息(高一、高二年级及高三上学期共5个学期各科成绩、年级排名和年级人数必填)、综合信息(须上传证明材料)等内容,确认报考志愿,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及个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申请表。
(二)报名时间
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25日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4、选拔程序
(一)材料审核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本省(区、市)负责组织实施。
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从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学业水平成绩、社会活动、获奖情况、个人陈述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考生可于6月底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考核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二)考核方式与时间
远程面试,7月14日-15日。
同时通过我校初审和各省招办(考试院)审核的考生,可于7月9日-12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系统信息提示及准考证上的说明申请添加面试QQ号,并依时上线参加面试。
(三)入选学生名单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及其拟录取专业。入选学生名单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5、录取政策
(一)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提出的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即录取。
(二)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我校部分招生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获得相关专业资格考生若高考投档录取时发现体检结论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我校不予录取。
6、监督管理
(一)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
(二)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7、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三)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20-84036491
监察处检举控告电话:
020-84115582
华南理工大学
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精神,我校2020年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
一、申请范围、条件、专业与计划
1.申请范围: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高中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2.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招生专业: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设置于我校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所在的学院(包括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和医学院),详见附件1。
4.招生计划:
“筑梦计划”录取总人数约为我校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2%以内(130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根据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初步制定各省“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见附件2)。7月下旬我校将根据各省符合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二、招生流程
1.报名:
考生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校长或单位领导必须进行实名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校长或单位领导在申请表上签名)。
报考“筑梦计划”的考生均需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8日12:00—5月25日23:59,登录
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确认志愿并提交。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如实协助考生提供下述相关写实性材料:
(1)加盖中学公章的《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学业成绩、年级排名,须中学校长签字)扫描件及其他学习成绩证明材料;
(2)学生本人全文亲笔手写的《个人自荐信》扫描件(请结合个人情况,在自荐信中表述对未来的想法,例如将如何服务于学校、地方、国家等)。
(3)本人户口本复印件、父亲户口本复印件或母亲户口本复印件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扫描件(所有户口本复印件都须包含其所在户口本户主首页+本人所在页);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上传,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无需缴纳报名费用。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且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后方可上传。
2.资格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同时由所在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admission.scut.edu.c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xxgk)上公示。我校不再组织资格测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录取原则
1.所有“筑梦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其报考条件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即被认定为我校“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
2.根据“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我校在生源省(区、市)的“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计划数,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根据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专业志愿及我校在生源省(市、区)的“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填专业须在我校“筑梦计划”在该省(市、区)投放专业内)。当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同分排序原则排序。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所在省(区、市)要求者不予录取。所有“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及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区)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服从专业调剂且当年报考我校才可享受“筑梦计划”政策;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以当地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3.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色盲、色弱项目不满足专业要求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等色觉评定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监督机制
1.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我校在录取及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2.考生所在中学需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推荐中学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办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通报。
3.我校具有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及信访电话:020-87110195/87110126
五、其他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http://admission.scut.edu.cn/)”为我校官方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各类招生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家长等善加利用,及时关注。
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问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 - 12:00、14:30 - 17:30
联系电话:020-87110737
咨询专线(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传真:020-87111502
Email:admit@scut.edu.cn
官方网站:http://admission.scut.edu.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2号楼)北座111室
邮编:510640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对应总表:
“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表:
附件3:报名系统使用说明(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北京大学
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20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招收优秀农村学生,欢迎广大“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学业优秀”的农村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机构与原则
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北京大学2020年“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20年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录取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四、报名方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
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登陆后请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5月25日24:00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五、联系方式
1. 初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初步审核评价。
2. 初审名单公示:初步审核通过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2020年“筑梦计划”招生测试资格。
3. 测试时间:2020年7月12-13日(具体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4.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公示:获得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5. 录取:按我校认定结果进行录取。
六、考核方法及入选资格考生优惠政策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公正、客观、全面的初步审核评价,合格者获得测试资格,测试分为笔试、面试,最终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参考初步审核评价结果和体质测试结论,综合评价、择优认定“筑梦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获得北京大学“筑梦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确定。高考改革省份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公示结果为准。
七、重要日程
1.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24:00
2. 初审公示:2020年6月底,初审通过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3. 测试通知:初审通过考生按通知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测试通知。
4. 测试时间:2020年7月12-13日(具体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5. 测试结果公布:2020年7月22日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6. 志愿填报: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7. 录取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八、监督机制
1. 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
2.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4. 北京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 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九、附则
1. 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3. 北京大学“筑梦计划”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筑梦计划”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4.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北京市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 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 62751407,(010) 62755074
传真:(8610)62554332
邮件:bdzsb@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大主页:http://www.pku.edu.cn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中国政法大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安排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的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就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不少于本科招生规模的2%,不制定分省计划。招生专业为法学。
三、工作程序
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程序见下表: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生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考生自主向我校报名,不分文理,不限制应届、往届。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二)报名方式与材料组织
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25日。报名系统于2020年5月19日10:00开放,于2020年5月26日00:00关闭(请考生注意关闭时间),确认志愿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26日09:00,未确认志愿的考生报名无效。
报名我校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不允许报名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并打印《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在申请表规定位置签字、盖章后,并在系统内“附加材料”处上传下列材料的照片:
1.《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中学联络表(在附件中下载,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加盖中学公章,无此表者视为报名无效);
3.个人自荐信(包括个人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需要考生亲自书写,1000字左右);
4.身份证照片;
5.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所在页)照片;
6.学籍证明:加盖中学公章的学籍卡照片或中学证明;
7.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该项如无法提供,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8.能反映学生发展经历和水平的获奖证书照片等有关材料。
本次报名不需要邮寄纸质材料,不需要提供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推荐意见。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和班级采取适当形式详尽公示。
五、资格审核及公示
我校对经各省招办核查户籍、学籍信息合格的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考生资格。
我校组织专家组成测试资格审查小组,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材料进行择优遴选,选拔部分考生参加测试。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2020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公示。
六、测试及录取
(一)测试
测试时间为2020年7月11日。
测试形式为远程面试。测试有关事项将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cupl.edu.cn/)“公告与资讯”栏目发布。
考生面试地点为所在中学。中学有义务为本校报名考生提供远程测试技术支持并协助我校核实考生身份。如确有困难,由中学与我校联系。
我校将按照考生测试成绩排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二)录取
对于入选名单中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省招办的划定的等同于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数执行)的考生,我校将予以录取。考生的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三)公示
对于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以及最终录取考生名单,我校将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
七、咨询、监督及申诉
(一)咨询方式
咨询邮箱:zsb@cupl.edu.cn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10—58909122
(5月19日-5月26日09:00-11:30接听)
招生办自动传真:010—58909922
(二)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我校将按照监督机制,安排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所有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均须签订工作责任书。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或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的个人、中学,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报名和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我校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辅导等类似活动。
2.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教育部及我校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5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中国石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并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有关精神,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等文件要求,2020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招收100名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注:具体实施区域及报名资格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确定。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有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考生。
三、报名及选拔安排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点击“报名登录”,并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入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填完后确认志愿,其中“报考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计划”;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26日00:00。
2.材料上传: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制成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a.《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名、中学逐页审核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
b.高中阶段获得相关学科的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体现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由中学审核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上传;但论文、专利以及中介机构举办的竞赛(活动)获奖不作为审核依据,请勿上传。
(1)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上述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或经中学审核盖章的复印件。上传申请材料均须考生自行预览确认,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或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无效。
(2)中学须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逐项进行认真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报名材料中有需要填写的相关意见、校长签字、盖章等内容均不能空缺。
(3)上述所有证书、荣誉等获得时间须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报名截止之后获得的证书将不予认可。
3.考生资格审核:6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4.入选资格确定:经生源所在省(区、市)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6月底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如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考生即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四、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入选考生的来源省份、人数、结合考生报名时所填的专业志愿,在相应的省份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标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期间,根据我校在各省高校专项计划完成情况,学校在省份之间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录取时,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直到高校专项分省计划录满为止,但考生的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我校在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份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等级要求为AB及以上等级。
3.学校综合考虑考生报名时所填的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在其报考专业范围内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五、学生资助体系
学校构建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医疗保险组成的“九位一体”的综合性学生资助体系,可以确保“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学生安心完成学业。
六、领导和监督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学院和专家参与实施。
2.我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制约,加强信息公开。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关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如果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和申诉。
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七、其他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2.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有关的培训或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电话:0532-86983086/19863757305
传真:0532-86981305
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upc.edu.cn/
微信公众号:中石大本科招生
E-mail:zhaosheng@upc.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5日
附件: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三大专项计划有何区别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三大专项计划的政策和区别。
1、三大计划基本概念
一、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南、甘肃等10省区。
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及县以下优秀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三、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
三类专项计划的生源范围、招生院校、招生政策、招生办法等各不相同,下边把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比较难理解的地方列举一下。
2、国家专项计划介绍
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
承担大学: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
招生范围: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
报考条件:
1、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国家专项计划。
3、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
录取方式: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本科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高职计划在本科批次结束后、高职批次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意事项:
1、专项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专项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2、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3、专业设置一般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等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
3、高校专项计划介绍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承担大学: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
招生范围: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报考条件:
1、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
2、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时间安排:和往年自主招生流程类似,需要提前网上报名,部分院校在高考后还有测试。
注意事项: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定要按照招生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申请。一定记得要提前报名!
2、报名需提供相应的申请表,成绩成果证明等。详细材料在各高校的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上都有详细说明。
3、高校专项计划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出来前会对考生进行类似于自主招生的考核,只有考核通过的学生才有资格报本批次志愿。
4、高校专项计划比国家专项计划要多很多程序。
4、地方专项计划介绍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
报考条件: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
2、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了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3、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根据各省地方专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5、三大计划对比
转载自高考直通车